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우주 정거장

月球大使馆

1980年,美国内华达州的一名男子正式向当地法院提交文件,申请登记对月球的所有权。
他的名字是Dennis M. Hope。
在深入研究了《外层空间条约》(Outer Space Treaty, 1967)后,

他发现了一项有趣的事实:

虽然该条约明确规定任何国家不得拥有天体,
但对于个人或私人组织的所有权,并没有明确的限制。

Dennis Hope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,
随后向美国政府、联合国、俄罗斯、中国等主要航天大国发送了所有权声明,

并正式启动了登记程序。


最终,没有任何国家对他的登记提出异议或法律上的无效声明,
于是,他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位登记月球所有权的民间人士。

以此为起点,Dennis Hope创立了名为**“Lunar Embassy(月球大使馆)”的机构,
开始向全球公众颁发包括月球、火星、金星、木卫一(Io)**等多个天体的象征性所有权证书。

这些证书并不仅仅是纪念品,
而是基于法律文件的象征性权利证明,
让人类在太空时代的梦想和想象力,能够以一种“地址”的形式被真实记录下来。

至今,Lunar Embassy已向全球超过600万人出售了象征性太空土地,
其中包括美国历任总统、政界人士、NASA科学家、好莱坞明星以及全球无数粉丝。
在韩国,Lunar Embassy于2004年首次引入,并在2016年通过官方授权,正式在当地展开运营。

每一块土地都配有精确坐标、面积、区域代码,
并附上以购买者本人名字注册的官方太空土地证书(Deed)及完整月球地图。

所有权信息均由美国总部直接发行,并通过与总部系统对接的全球数据库进行注册备案。
Lunar Embassy注册了“Lunar Embassy®”、“Moon Shop™”、“Universe Shop™”等官方品牌,
并多次被CNN、BBC、华尔街日报(The Wall Street Journal)、韩国KBS等全球主要媒体报道。

我们由此提出一个问题:
“太空只属于国家吗?还是应该成为全人类共同拥有的梦想空间?”

Lunar Embassy站在想象与现实交汇的边界,
为那些梦想在月球留下名字、在宇宙中拥有一席之地的人们,
提供了一个通向梦想的桥梁。

属于你的那一小片宇宙,
如今不再只是幻想或愿望,
而是被真实记录下来的,独一无二的宇宙归属。

🌐 1967年《外层空间条约》:国际空间法的基础 1967年,《外层空间条约》获得通过,成为人类在外层空间活动的基础法律框架。其核心原则如下: 第二条:“外层空间,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,不得由任何国家通过主张主权、使用或占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予以占有。”【1】 🧑‍🚀 丹尼斯·M·霍普与月球大使馆的诞生 1980 年,居住在内华达州的美国公民丹尼斯·M·霍普 (Dennis M. Hope) 向当地县记录员办公室提交了一份声明,宣称自己拥有月球的所有权。 他引用《外层空间条约》指出,虽然该条约禁止国家占有,但并不禁止私人拥有。 他向联合国、美国政府和其他主要航天国家发出了声明。 据霍普称,没有一位受助者正式拒绝,他认为这是对他的申请的默认。 基于这个前提,他创立了月球大使馆,开始向公众颁发月球、火星、金星等天体的象征性土地所有权契约。这些契约旨在作为新奇物品和礼物,而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权。

📚 参考脚注

  1. 《外层空间条约》(1967年)——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办公室(UNOOSA):
    https://www.unoosa.org/oosa/en/ourwork/spacelaw/treaties/outerspacetreaty.html

  2. 月球大使馆官方网站 – 有关丹尼斯·霍普的主张和象征性财产销售的更多信息:
    https://lunarembassy.com

  3. 《今日美国》事实核查——一篇探讨月球大使馆合法性和争议的文章:
    https://www.usatoday.com/story/news/factcheck/2021/08/24/fact-check-dennis-hopes-sale-land-moon-isnt-legal/8215690002/

  4. OxJournal:太空法中的法律漏洞——深入分析国际条约如何未能规范私人太空主张:
    https://www.oxjournal.org/loopholes-lacunae-space-la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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